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全省生鲜乳收购站交叉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川畜食函〔2010〕458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2010年9月,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分成四个组,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对成都、雅安、眉山、绵阳、南充、资阳六市辖区内所有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其他各市(州)也按照本次交叉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市目前共有生鲜乳收购站77个,其中成都市25个、眉山市37个、绵阳市2个、雅安市7个、南充市3个、资阳市3个。62个生鲜乳收购站由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办,13个生鲜乳收购站由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2个生鲜乳收购站由奶畜养殖场开办。从检查情况看,生鲜乳收购站建设总体情况良好。一是“两证一单”齐全。77个生鲜乳收购站均取得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生鲜乳准运证;二是卫生及设施条件基本符合要求。低温储藏等设施设备齐全且运行正常,并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总体较好;三是收购、销售、检测记录资料基本齐全完整;四是建立健全了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和运行制度;五是每个生鲜乳收购站均对当天收购的鲜奶进行了常规检测和留样,乳制品加工企业对每批生鲜乳均开展了三聚氰胺的检测工作;六是现场检测三聚氰胺,结果均为阴性。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和运输环节,没有发现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七是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基本到位。各级畜牧部门均开展了《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等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建立落实了驻站监督员和监督日志制度,质量安全巡查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了对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的全程监控。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鲜乳收购站建设不平衡。从区域看,城市近郊的生鲜乳收购站好于远郊的收购站;从开办主体看,乳制品加工企业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好于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奶畜养殖场开办的收购站,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又好于奶畜养殖场开办的收购站。
(二)少数生鲜乳收购站资料记录不规范,记载信息不完整。生鲜乳交接单内容设计不全,收购、检测和销售记录填写不规范。没有收集保存三聚氰胺检测的原始记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