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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五、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基础分值采取百分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2.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有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4.信息报送情况。

  (二)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基础分值采取百分制,考核主要内容包括:1.完成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情况。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小组关于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3.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批示的办理和落实情况。4.调度会、专题会研究确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5.信息报送情况。

  六、考核程序

  (一)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目标办、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考核情况,上报省领导小组审定。

  (三)在省级媒体上公布考核情况。

  (四)省领导小组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附件:1.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2.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附件1:
  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表

  考核地区(部门):

┌────────────┬────┬──────────┬───────┬─────┬────┐
│  目 标 内 容   │基础分值│  评 分  办 法│ 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评分│  备注│
├────────────┼────┼──────────┼───────┼─────┼────┤
│  合计        │ 100  │          │       │     │    │
├────────────┼────┼──────────┼───────┼─────┼────┤
│一、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8  │          │       │     │    │
└────────────┴────┴──────────┴───────┴─────┴────┘
┌────────────────────────────────────────────────────────────┐
│                                                            │
├─────────────┬────┬──────────────────┬───────┬─────┬────────┤
│  目 标 内 容    │基础分值│  评  分  办 法       │ 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评分│  备注    │
├─────────────┼────┼──────────────────┼───────┼─────┼────────┤
│1.在1月底前将60%的年度 │  4  │按要求全部分解到位的得4分;未分解  │       │     │        │
│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项目。 │    │到位的,按实际分解的比例计算得分。 │       │     │        │
├─────────────┼────┼──────────────────┼───────┼─────┼────────┤
│2.在3月底前将全部年度目 │  4  │按要求全部分解到位的得4分;未分解  │       │     │        │
│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项目。  │    │到位的,按实际分解的比例计算得分。 │       │     │        │
├─────────────┼────┼──────────────────┼───────┼─────┼────────┤
│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  75 │                  │       │     │        │
│完成情况         │    │                  │       │     │        │
├─────────────┼────┼──────────────────┼───────┼─────┼────────┤
│             │    │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得60分。超额 │       │     │        │
│             │    │完成部分采取2种方式计算加分:一是  │       │     │        │
│             │    │按超过比例计算,每超过1%加1分,二 │       │     │        │
│             │    │是按超过的投资额计算,每超过5亿元, │       │     │        │
│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 │  60 │加1分。根据2种方法计算的分数,取高 │       │     │        │
│务完成情况。       │    │                  │       │     │        │
│             │    │值进行加分,不重复计算。      │       │     │        │
│             │    │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实际完成的百分 │       │     │        │
│             │    │比计算得分,实际完成投资达不到计划 │       │     │        │
│             │    │目标80%的,不得分。        │       │     │        │
├─────────────┼────┼──────────────────┼───────┼─────┼────────┤
│             │    │                  │       │     │此项仅针对各  │
│             │    │工业投资达到全年固定资产投资40%及 │       │     │市、州、地考评,│
│2.工业投资完成情况。   │  4  │以上的得4分;未达到40%的每差一个  │       │     │省直部门此项  │
│             │    │百分点减1分,扣完为止。       │       │     │分值并入上一  │
│             │    │                  │       │     │项合并计算。  │
├─────────────┼────┼──────────────────┼───────┼─────┼────────┤
│             │    │分季度投资完成情况达到省进度要求的 │       │     │        │
│3.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  8  │                  │       │     │        │
│             │    │得2分,按季度计分。         │       │     │        │
├─────────────┼────┼──────────────────┼───────┼─────┼────────┤
│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超过全省增幅的,得 │       │     │        │
│             │    │3分。对全省增速最快的前三名地区或  │       │     │        │
│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情况。 │  3  │                  │       │     │        │
│             │    │部门,另奖励加分,第一名加3分、第二 │       │     │        │
│             │    │加2分、第三名加1分。        │       │     │        │
├─────────────┼────┼──────────────────┼───────┼─────┼────────┤
│三、建立工作制度情况   │  5  │                  │       │     │        │
├─────────────┼────┼──────────────────┼───────┼─────┼────────┤
│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或采取有 │    │由省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在 │       │     │        │
│效措施,加快推进固定资产 │  5  │工作中进行重大创新、对推进固定资产 │       │     │        │
│             │    │投资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另行加分。加分│       │     │        │
│投资。          │    │                  │       │     │        │
│             │    │最多不超过2分。           │       │     │        │
├─────────────┼────┼──────────────────┼───────┼─────┼────────┤
│四、信息报送情况     │  12 │                  │       │     │        │
├─────────────┼────┼──────────────────┼───────┼─────┼────────┤
│             │    │按时报送月度投资信息、数据全面准确 │       │     │        │
│根据要求按时报送固定资产 │  12 │的,每按时报送1次得1分,合计12分; │       │     │        │
│投资完成情况等信息。   │    │未按时报送信息的不得分;虽按时报送,│       │     │        │
│             │    │但数据不全面、不准确的,酌情减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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