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清水河至不冻泉公路曲麻莱至不冻泉段公路改建工程试运行的批复
省收费公路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清水河至不冻泉公路曲麻莱至不冻泉段公路改建工程投入试运行的请示》(青收公管生〔2010〕67号)悉。经我厅委托地方环保部门现场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清水河至不冻泉公路曲麻莱至不冻泉段公路改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临时占地和作业方式,有效地减轻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沿线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拌合站等临时占地采取了清理平整,临路较近的料场多数进行了削坡及平整;沿线均已设置路基护坡、排水沟土质边沟、防水挡墙、挡土墙等公路设施,防止了水土流失。原则同意工程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试运行期间对楚玛尔大桥附近K465+600及K467+300处的料场平整、清理,保障公路的畅通。道路沿线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相关区界牌、禁鸣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