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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城管办:负责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管理;牵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并实施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各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家用可降解厨房垃圾袋的采购、发放以及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垃圾房的改造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垃圾分类经费等;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公共区域垃圾桶的采购、配置以及日常清洗、维护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新建、改扩建垃圾焚烧厂和厨房垃圾处置设施等项目的审批,并将其列入市重点项目范围。
  市建委:在对建设项目方案进行审查和方案批复时,负责督促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生活垃圾直运和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设施;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民工学校培训教育内容。
  市机关党工委:负责倡导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带头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市文明办: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纳入文明城区评选和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目标考核内容;利用各种公益广告平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市民学校培训教育内容,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
  市房管局: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全面开展物管人员岗前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内容,督促其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市规划局:结合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实际,及时修编环卫专项规划,尽快完成末端处理设施建设选点和规划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对全市职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体系。
  团市委: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妇联:负责组织各级妇女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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