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
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办拟订的《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市城管办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成效,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垃圾清洁直运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0〕1号)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2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在深化巩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力度,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进程,努力构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垃圾分类“杭州模式”。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构建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置体系,制定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体系,到2015年年底,市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达80%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低碳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统一部署,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四有”(有章、有钱、有人、有房)保障,及时协调解决辖区内垃圾分类与垃圾直运有关问题。加大检查、指导、考核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三)宣传引导,示范引路。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推广垃圾分类试点经验,不断增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提高分类准确率,实现垃圾减量化。
(四)连片成网,整体推进。按照连片成网的要求,逐步扩大垃圾分类的覆盖面,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