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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西安市物价局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7-2011年),根据《西安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价格部门的主要任务,组织实施《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最后一年的目标任务,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抓好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成功举办、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西安经济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一是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为保障,积极主动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学习。全年安排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实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安排好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依法行政相关培训班。(办公室、机关党委、监测处、监督检查局负责)。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宣传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服务世园会的各项价格宣传活动。(办公室、监测处、监督检查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有力配合法制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板报及互联网站平台、印发宣传资料、价格法制理论调研、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营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监测处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能力。坚持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重大价格问题,提高集体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价格决策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执行《西安市物价检查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办法》,案件审理严格规定权限,坚持做到集体讨论,使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办公室、监察室、价格处、收费处、监督检查局负责)。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保证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正确有效实施。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要做好高新区、沣渭新区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组织人力抓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省上、市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转发实施。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认真执行《西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做好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和案卷评查自查工作,案卷自查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送监测处。(监测处、监督检查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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