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推进教育全面发展
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进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到2015年,争取每县(区)建成1~2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
巩固义务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率,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做到公办学校的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重点做好城市新区、新建居民小区的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硬件建设。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普及高中教育。在全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推进自治区示范高中与一般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充分挖掘和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发挥示范性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扶持横县第二高中、宾阳县开智中学等建设成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力争实现我市百万人口以上的县每县都有两所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目标。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培育和树立特色品牌,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积极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到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提升职业教育。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示范、骨干专业建设力度,加快建设南宁高级技工学校等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培养,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积极支持驻邕中等职业学校增强办学能力,构建首府南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网络,努力实现校际之间的资源共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逐步实行免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办好县级职业教育中心。
支持高等教育。支持驻邕高等院校建设,推进相思湖新区和五合高教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外地高校来邕办学。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快发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大力推进和完善邕江大学新校区建设。着力引进民营高等教育。创新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重视特殊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加强市、县两级特殊教育设施建设,推进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广西南宁阳光特教学校等特殊教育项目建设。推进融合教育,完善残障学生的“随班就读”制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扎实推进南宁市盲聋哑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全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技能,全面提高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2015年,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
发展民族教育。加大对民族小学、民族初中、民族高中的投入,加强对民族学校骨干教师的充实和培养,促进民族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需要推进民族地区学校双语教学。支持和鼓励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民族音乐、民族舞蹈、传统体育表演竞技活动。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或讲座,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
创新办学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采取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的办法,积极开展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继续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专栏19: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基础教育: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点建设玉龙学校、玉洞小学、云景路小学、越秀路学校、东南小学、位子渌小学、宁武小学、九曲湾中学、三中五象校区、八中相思湖校区、邕宁高中(龙岗新校址)等49所中小学校新建项目、迁建和扩建项目。建设广西南宁阳光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等。
职业教育:建设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仙葫校区二期、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邕宁校区、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南宁华侨技工学校、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等。
高等教育:建设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二三期、邕江大学新校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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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方针,加快形成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加快人才软环境建设,建立面向东盟的国际性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机制,打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平台,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使南宁成为面向东盟的区域人才集聚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创业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
建设人才小高地。以多种形式建设多样性的人才小高地,打破城乡地域界限、企业校所界限和所有制界限,扩大人才小高地的覆盖面。“十二五”期间,争取将更多的市级人才小高地升级为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在食品、物流、造纸、精细化工、生物、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培育和建设新的人才小高地。建立完善人才创业园,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增强人才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吸纳和承载能力。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国际性人才开发力度和国外智力的引进力度,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重视培养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大力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德才兼备、具有战略眼光的党政人才;培养和引进擅长经营、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特别是熟悉国内国外经济运行规则,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战略管理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实施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能人才,在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制药、铝加工、化工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学科、优势企业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创新、研究、推广应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一批农技推广应用人才、种养能手、乡村科技能人、经营流通能人、能工巧匠;结合服务业和社会管理的发展,加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培养和吸引一批通晓国际经济、科技、法律等各领域知识、适应国际竞争要求的专门型、复合型、国际型的高级人才。
加强继续教育与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和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教育先行政策和各类人才培训工程,着力提高人才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这两条主线,依托首府教育资源丰富的地缘优势,深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南宁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能人才。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加强基础管理,健全职业培训资质认证体系,加快发展职业培训。充分发挥国内外丰富的培训资源,加强知识更新、技能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专栏20:人力资源强市重点项目
南宁重点人才开发工程,南宁市院士/专家活动基地,南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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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提升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打造文化南宁,增强文化吸引力,把南宁建设成为有更大区域性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和文化交流枢纽。
第二十六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新起点,开展新一轮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努力使南宁走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前列。逐步推进城乡居民素质教育,继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力提升整体文明程度。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继续弘扬“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南宁精神,构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展示首府市民昂扬向上、友好互助的精神风貌。加强对新闻媒体、社会文化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依法引导互联网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提升开放包容、宜居宜商的城市形象,巩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发展环境,全力塑造民族团结城市品牌,建设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城市。
第二十七章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保护和发扬以壮民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文化、民间传统特色文化,大力发展多民族、多样性文化。提升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品牌,巩固民歌节在国内节庆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将南宁打造成为世界民歌之城。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实施精品战略,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广播影视和文艺作品。积极发掘历史文化遗产,发展博物馆事业,稳步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推出一批代表南宁、影响广泛的历史文化品牌,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力度,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市场各行业的发展。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以缔结友好城市、文化周、民间交流等方式,举办更多的国际性文化交流活动,使南宁成为展示国际文化的舞台,逐步将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不断丰富区域性国际城市文化内涵。进一步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不断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大文化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发掘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和广播影视人才。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第二十八章 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建立文化产业管理新制度。建立符合艺术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专业艺术生产的新机制,建立结构合理、机制灵活、经费渠道稳定的文艺表演事业新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文化新业态,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发展动漫产业、文化艺术创作与经营业、演艺和影视制作业、社会艺术培训业、现代印刷业、出版发行业等产业。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视听新媒体产业开发。培育和发展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打造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推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内容系列化、传播多样化和运营产业化,培育、集聚音乐名人,打造民歌艺术节产业链。做大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活动项目,深入挖掘整理以壮民族特色文化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民族文化特色街区,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城市和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平台,发展餐饮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权交易、文化延伸物质产品交易等,把南宁打造成为区域性文化产品交易的重要平台。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文化市场,促进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专题展;建设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国-东盟”文化品牌。
专栏21: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广西民族文化开发项目(兴宁)、东盟文化博览园、南宁动漫创作展示中心、南宁市民族特色风情街(街区)、南宁文化艺术创作展示中心、南宁现代印刷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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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提升文化传播水平
加快新闻出版业发展。继续发展图书、报刊、期刊等纸介质传统出版发行产业,大力培育数字出版等非纸介质新兴出版产业,促进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产品向多种介质出版产品共存的现代出版产业转变。加强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促进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继续组织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提高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新(扩)建一批数字影院,促进城市影院发展布局更加合理;新增无线传输的电视频道,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争取采用卫星频道传送南宁广播电视节目,新增广播频率,扩大广播电视农村覆盖面;加快广播影视“走出去”步伐,实现广播影视区域性合作联动;大力推进广播影视产业化,建设多功能广播影视中心,加强壮语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制作,扩大播出覆盖面。大力实施数字化战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努力推进广播影视现代化进程。
第三十章 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构建全民健身体系,进一步普及群众体育,打造“健康城市”。大力提高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加强对全市业余体校、传统项目学校和训练网点的管理,进一步建设完善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等中等体育专业运动学校和单项运动学校。扶持社会力量办业余体校,发展体育俱乐部。做好优秀体育人才培养和输送工作,竞技体育总体实力保持全国城市中上水平。扩大体育国际交流,积极申报举办国际性的体育比赛,协助自治区筹划举办中国-东盟城市运动会,通过举办大型运动会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更紧密地合作。支持体育产业发展。
第三十一章 推进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标志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广西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档案馆、文体活动中心以及乡镇文化活动中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基本形成全市“县县有馆、乡镇有站、村村有室”的文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推动实现每个城区、县都建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加快南宁市工人文化宫改造扩建,建设完善县级文化宫。建设南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及县、区分中心,完善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完善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设施,重点推动广西体育中心二三期工程、南宁体育运动学校等项目建设。
专栏22:文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广西体育中心二三期工程、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南宁体育运动学校、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南宁市民族艺术基地、南宁市中心图书馆、南宁民歌博物馆、南宁博物馆、南宁市科技馆、南宁市工人文化宫改造工程、顶蛳山文化公园、南宁社会艺术培训中心、南宁广播影视中心、南宁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和地方志馆及十二个县区综合档案馆、市区及六县数码电影院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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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注重民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促进社会和谐。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三十二章 积极扩大就业
将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设充分就业城市。继续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努力实现行政推动就业向依法促进就业转变、城镇就业向统筹城乡转变、分散灵活就业向稳定规模就业转变、数量型体能型向质量型技能型转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向稳定的就业保障转变等“五个转变”。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中小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加就业容量。大力推动全民创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建设一批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帮助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实和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人力资源基础建设投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南宁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完善就业保障机制,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完善人员流动政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着力完善各类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十三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制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健全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国有及县级以上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做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的试点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稳步提高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提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服务功能。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人均补助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五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实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南宁救灾物资储备库。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康复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