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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有关厅级领导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有关厅级领导分工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征得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有关厅级领导的分工通知如下:

  陈永奇秘书长:协助省长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

  分管: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机关事务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应急办、省档案局(馆)、省地方志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文史馆)、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具体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人事处。

  巨宪华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省红十字会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三处相关工作和行政处工作。

  韩和平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财税、金融、民政、国土、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应急管理、人民武装和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二处、保卫处工作。

  崔国红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环保和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省政府法制办工作,协调联系省人大、省政协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四处相关工作。

  王成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工业经济运行、国企改革、安全生产、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四处相关工作和技术中心工作。

  孙跃进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建设、商务、外事、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三处相关工作和机关老龄委、办公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作。

  王纯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处理省人民政府文、函、电等文秘工作,分管办公厅秘书五处相关工作和秘书六处工作。

  余瑞卿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监察、审计、国资委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一处、会议处工作。

  郭立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五处相关工作和机关党委(兼机关党委书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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