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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度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5月15日-6月30日为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起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6月1日-6月30日为报考人员报名初审时间,报考人员须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市国土资源局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

  7月1日-7月15日,各市将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资料按照往年已参加考试、新报名考试两类分别整理,上报省考区办公室;

  8月16日-9月13日,报考人员自行到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请各报考人员和各市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报名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

  已参加过往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年度报名时发生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查询。

  2、照片上传

  新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往年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照片要求重新上传照片。报名资格初审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照片不合格,不予以通过初审。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分辨率:4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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