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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局属各事业站(所)、科研院:
  为认真执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做好201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0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成〔2010〕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请认真总结国家、省下达及自拟的研究、开发项目,凡构成四川省科技成果奖励条件的项目,均可组织申报,没有鉴定的项目,计划内的尽快提交项目下达单位组织鉴定,计划外的提交省科技厅组织鉴定,并做好成果登记工作。
  二、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局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和畜牧企业的科技成果推荐工作。需进行鉴定的成果,应尽快将申请鉴定审批表、技术资料送省畜牧食品局生产科教处审查,并按规定组织鉴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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