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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饲料工业协会关于开展四川十强饲料企业和四川十大新锐饲料企业评选的通知

  4. 企业诚信,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要求。

  5. 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6. 2008年以来企业发展速度高于行业水平(以2008、2009年度企业填报《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各申报企业从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www.scxmsp.gov.cn)下载《四川十强饲料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和《四川十大新锐饲料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等饲料生产行政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四)近三年省级以上(含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或委托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五)HACCP、ISO9000 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饲料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白色A4纸,沿长边装订成册。

  四、申报方式和评选程序

  (一) 申报方式

  1. 申报企业对照评选条件,在自愿的基础上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市(州)饲料工业协会;

  2. 市(州)饲料工业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于8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名单及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协会秘书处。

  (二)评选程序

  1. 四川省饲料工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提出候选企业名单后,在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2. 四川省饲料工业协会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选企业名单,并在今年12月份召开的四川省饲料工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铜牌和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饲料工业协会组织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饲料企业的申报工作,对推荐的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

  (二)企业如以集团名义申报,不再受理集团内企业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企业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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