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各地要根据《四川省畜牧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草原防火等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切实提高畜牧兽医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围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四川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的规定。
7.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按照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责任,有错必究,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
8.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强化法制宣传培训
9.加强普法宣传。深化“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基层群众,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对象,扎实开展畜牧兽医“三法五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采取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履行义务。
10.组织专题宣传。重点围绕动物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草原生态安全“三大安全”,认真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草原防火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专题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