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0〕97号)
简阳、资中、射洪、洪雅、营山、邛崃市(县)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
按照《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农经〔2010〕13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促进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发挥项目效益,总结项目实施及运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问题,推动后续项目高效、规范、有序实施,我局决定在各项目县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专家组现场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06年以来中央安排投资的国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中,由县级畜牧部门承建的六个项目并完成了项目自评估的县。
二、评估内容
1.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 项目建设情况;
3. 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4. 项目运行管理情况
5.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6. 项目实施的主要成效、经验、存在问题
7. 对下一步国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的建议
三、评估方式
在各项目县自评估基础上,由专家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分别对各项评估内容进行定性定量评估。
四、评估时间
2010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五、专家组成员
宾军宜 组长
王二毛 负责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和资金使用方面的评估
董 漾 负责项目进度统计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评估
柏 凡 负责实验室评估
李 云 负责仪器设备状况评估
魏 敏 负责检测站人员状况评估
程 江 负责检测工作运行评估
六、有关要求
1. 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项目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有专人负责评估的各项工作。专家组进场评估时,要求对应人员一对一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