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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0〕114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促进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我省公共卫生安全,我局决定对201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3月28日-4月15日。

  二、督查方式

  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每个市州随机抽查1个县(市、区),每个县抽查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4个规模养殖场(养畜场2个、养禽场2个)、10-20户散养农户,1-2个生鲜奶站、2个定点屠宰场(点)、2个兽药经营门市、2个饲料加工企业。

  三、督查内容

  (一)春防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包括防控目标、整体部署、机构队伍、人员培训、免疫方案及完成情况。

  2.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3.防控经费落实情况,包括工作经费、劳务费、免疫应急反应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补助费、村级防疫员经费等。

  4.防疫物资保障情况,包括疫苗到位和使用情况、消毒剂及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储备情况。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

  (二)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

  1.体制机制建立情况,包括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风险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及部门间协作机制的建立情况。

  2.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包括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目标和任务、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3.投入品监管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特别是违禁添加物和违禁药物的监管情况。

  4.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管情况,以成都、眉山、南充、雅安、资阳和凉山等有收奶站分布的地区为重点,包括生鲜乳的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监管。

  5.畜产品安全监测开展情况,重点是饲料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监测、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等情况。

  四、督查片区及分组

  第一组: 内江市、资阳市、甘孜州

  组 长:姜文康

  成 员:李 淳 周明忠 王宇萍

  第二组: 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

  组 长:但其明

  成 员:张履平 戴正瑞 周哲学

  第三组: 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

  组 长:兰明建

  成 员:石 谦 程 江 牟登育

  第四组: 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

  组 长:宾军宜

  成 员:王二毛 钟莉英 明智勇

  第五组: 乐山市、眉山市、阿坝州

  组 长:舒 军

  成 员:余 勇 董 漾 陈代平

  第六组: 广元市、达州市、巴中市

  组 长:程兴洋

  成 员:伍建生 黄 毅 粱文斌

  第七组: 攀枝花市、雅安市、凉山州

  组 长:向伯先

  成 员:周朝华 谢智明 叶成儒

  五、有关要求

  1.为确保检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各督查组必须在督查地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被检查县(市、区)、乡(镇)、村。

  2.各市(州)和被抽查的县(市、区)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3.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及时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

  4.督查组要认真填写各类督查情况统计表和检查表(见附件1、附件2);督查结束后,要分别提交春防工作督查和畜产品安全检查报告,以及附件各类督查情况统计表和检查表,分别交由局兽医兽药处和局市场信息处汇总。

  附件:1.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查情况统计表(表1-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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