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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和生猪调出奖励大县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填表说明:1. 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除按(川畜食发〔2009〕79号)文确定的主导产业填报外,均应填报生猪产业相关数据,非重点培育县的生猪调出奖励大县只填报生猪产业相关数据;
  2. “生猪出栏情况”栏中规模养殖小区出栏数应分解到相关农户。例如:10户农户联建的出栏1000头小区,应按每户农户出栏100头计入“50-499头”栏中。出栏合计数应为2009年全县生猪出栏数。
  3. 种猪场指依法取得《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猪场。


  附件2:
  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和生猪调出奖励大县畜产品加工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签发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企业名称加工类别
猪肉加工(吨)牛羊肉加工(吨)禽肉加工(吨)兔肉加工(吨)乳品加工(吨)正在建设(吨)
设计加工 能力实际加工 能力设计加工 能力实际加工  能力设计加工  能力实际加工  能力设计加工  能力实际加工  能力设计加工  能力实际加工  能力设计加工  能力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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