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府办〔2011〕1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中山市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
市政府:
为建立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在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合理调控电力资源,防止大面积、长时间无序限电,最大限度减少缺电造成的损失,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成立市电力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煜荣(市政府)
副组长:沈名晓(市府办公室)、谢克球(经济和信息化局)、黄汉棠(中山供电局)
成员:侯银辉(经济和信息化局)、郑建平(中山供电局)、黄运清(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王玮(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卢伯兴(中山永安电力有限公司)、李国兴(中山火力发电厂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侯银辉(兼)。
(二)市电力供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对电力供应应急的决策和部署;
2.领导和指挥全市电力供应应急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协调处理有关部门做好电力供应应急的各项工作;
4.负责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报告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情况。
(三)市电力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落实市电力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2.根据电力缺口情况,会同有关单位调整全市错峰用电方案;
3.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监督落实;
4.负责错峰用电的统计,并向市电力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5.负责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披露相关应急信息。
二、预警机制
中山市电力调度中心必须认真做好负荷预测及电力平衡工作,根据省下达的错峰计划和本地电力供应情况,制定我市错峰用电方案。当发生下列四种紧急情况时,视为预警信号发出,本应急预案即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划分为Ⅳ级电力供应应急预警信号、Ⅲ级电力供应应急预警信号、Ⅱ级电力供应应急预警信号、Ⅰ级电力供应应急预警信号。电力供应应急预警信号由市电力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级别并发布。
(一)Ⅳ级电力供应应急预警信号及其含义。当我市电力负荷缺口可能达到40万千瓦或以上、60万千瓦以下时,发布Ⅳ级电力供应应急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