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委〔2010〕5号),加快推进孙中山故里旅游度假区、锦绣海湾温泉度假城、古香林旅游度假区、水印江南苑、神湾盛世游艇会、民森休闲度假城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改造岐江河两岸景观,发展“岐江夜游”。发挥市旅游集团的作用,加强与海内外大型战略投资伙伴合作,深度开发我市旅游资源。开拓特色产业游、农业生态游、节庆和会展旅游,在大型旅游景点建设高水平文化演艺剧场。大力引进国家级品牌体育赛事,创新发展绿道旅游,推动旅游商品开发。编制市内旅游线路,在外省客源大市试点设立中山旅游办事处。开展城市营销和旅游形象推介,加强旅游业区域合作。健全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完善旅游咨询和信息服务。
2.商贸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巨头,大力发展高端商业,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模式。加快南区汽贸城、远洋城商业综合体、海雅商业广场、金鹰广场、兴中广场、莲员路片区改造工程等重点商业项目建设。推进岐江河两岸滨水区域有序开发,打造“一河两岸”休闲商业带。创建中国粤菜名城,打造具有中山特色和地标效应的宴席名品、酒家名店和美食名街。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市场工程,建立城乡双向流通和产销对接机制。
3.房地产业。实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房地产业的住宅功能和产业发展载体功能,促进经济和城市发展。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供地节奏和供地时间,适当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防止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过快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引导房地产业节能、环保、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绿色建筑和生态社区。积极引入国内外高端物业服务机构,提升房产物业经营管理水平。
4.家庭服务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统筹规划家庭服务业发展。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加强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培育家政服务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品牌。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探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发展社会服务事业,推广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服务。
(五)引进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与国家国资委联合面向大型央企招商、与全国工商联联合面向国内龙头民企招商、与商务部联合面向世界500强招商,办好2011年现代服务业招商推介系列活动,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进驻中山。建立扶持机制,在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设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带动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服务业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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