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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方案的通知

  (七)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强化软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和整合资源,着力解决制约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人才问题,一是充分利用本地教育资源培养创新型人才,以惠州高等院校及高职、中职学校为依托,设立实用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类专业;二是积极引入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服务学院、研究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适用人才培训和研究基地,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人才,尤其注重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既为入住园区的企业提供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员工引进渠道,又通过丰富的人才资源吸引更多知名企业入驻;三是大力实施育才工程,重点培养一批科研带头人、技术骨干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信息人才培训和职业教育,注重在职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再教育。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门用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高端人才生活补贴,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争取到2015 年,我市高、中、低级软件人才结构为1∶5∶50,形成合理的软件人才结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和省各部门制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推进部省市联动共建,成立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市软件和信息服务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落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协调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和省在基地布局、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制订详细的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有关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关税收、土地、投资、人才、科技项目等鼓励政策,协调落实资金和项目招商,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同时承担日常工作,指导公共技术支撑与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从而保障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政策保障。发挥政策扶持、规划指导和标准引导作用,营造更加有利于惠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快制定产业扶持、财政支持、人才保障等政策和相关指导意见,加大力度鼓励企业申请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各县、区要研究编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注重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规划衔接。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要结合自身优势产业,编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划。
  (三)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各类软件和信息服务重点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对于重点发展和建设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财政可进行专项扶持。同时,各级财政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逐年加大投入,重点解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瓶颈问题,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进行产品的自主创新开发,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整合我市科技、技术改造、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业等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鼓励各县、区(特别是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设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拓展各种投融资渠道,以政府的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民间资本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引导投资融资,上市融资,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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