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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
(中府〔2011〕2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下称《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011年是谋划推进“十二五”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抓转型、促发展、优布局、强交通、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按照目标管理、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力创佳绩的要求,《分解表》设12部分130项,其中必达目标94项、争取目标30项、奋斗目标6项。必达目标是年内必须全面完成的目标任务,争取目标是需跨年度完成且年内能大部分完成的目标任务,奋斗目标是一段时间努力方向的目标任务。各部门各镇区要认真对照所承担工作任务,认真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做到科学谋划、加强研究,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早部署早启动,争取工作主动权,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分解表》责任分工分承办、牵头、配合单位。能独立完成工作的是承办单位;需两个以上部门完成工作的,除特殊说明外,排第一位的是牵头单位,其余是配合单位。承办单位要制定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节点安排,下达部门镇区具体任务,做好督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情况。牵头单位要牵头统筹完成目标任务,制定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节点安排,协调交办配合单位工作,下达部门镇区具体任务,督促配合单位完成任务,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情况。配合单位要自觉落实牵头单位分配任务,主动与牵头单位联系,及时向牵头单位汇报情况。各镇区各部门要主动工作、密切沟通、加强协调,齐心合力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四、坚持督办,严格考核
  (一)加强领导。把《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各责任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责、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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