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组织开展科技考察活动。要在开展信息交流的基础上,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科技考察活动,促进产学研合作。“走出去”就是每年要通过政府或行业协会分批组织本地企业直接到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实地考察、洽谈活动,由企业家直接到高校、科研院所考察项目、人才。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组织本地企业参与邻近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举办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展览会,在更大范围吸引科技资源与企业合作。“引进来”就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高校、科研院所到我市举行科技成果推介会、项目洽谈会、技术座谈会,使我市众多企业可以不出惠州就能接触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到2012年,力争与西北、东北、华东、华中等区域的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协等单位参与)
(二)攻克一批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
鼓励各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联合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联合承担一批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产业化项目。
1.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每年在我市发布各类科技项目申请指南中,明确优先支持有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的科技开发项目及产业化项目。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人才资源开展联合攻关,进行重点突破,解决产业技术发展难题,掌握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增强企业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单位参与)
2. 鼓励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省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支持和鼓励我市相关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落户我市。鼓励我市相关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争取共同承担一批国家相关部委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对成功争取国家、省相关科技经费扶持的我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我市将给予相应经费配套支持。到2012年,力争承担省部级重点、重大科技项目20项。(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单位参与)
(三)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鼓励各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有关部门、专业镇(办)、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建一批技术创新平台、行业技术创新平台、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特派员工作站等。
l. 建设一批企业研发(工程、技术)中心。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如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纺织服装等领域,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共建企业研发(工程、技术)中心,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到2012年,力争组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40家以上,对成功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农业创新中心,将分别资助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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