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清远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附件2:
清远市食品农产品出口联席会议成员职责分工

  一、市外经贸局(挂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一)负责拟定有关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扶持、补贴、奖励政策,提交市政府研究、发布。
  (二)作为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于每季度末期召集各成员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三)负责食品农产品出口统计表格设计并收集统计,于每月25日报出上月全市食品农产品出口情况,分别送市政府市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和分管外经贸的副市长,以及送清远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
  (四)负责组织食品农产品出口和产品推介工作;组织外经贸知识培训,加大对出口企业有关外经贸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对食品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食品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工作,并指导食品农产品出口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市农业局
  (一)依法加强我市食品(原料)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监管,按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出口目标市场的要求推进标准化生产;牵头组织农资打假工作,净化出口农产品重点区域的农业投入品市场;指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并加强监管、抽检工作。
  (二)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引导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产品出口。
  (三)按“公司+基地+标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标准化”、 “行业协会+基地+标准化”等模式,指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四)负责指导、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农业品牌建设。
  (五)负责指导、监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产品病虫害预测预报、防疫、防治技术。
  (六)负责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对区域内的农业技术人员、企业基地的管理人员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
  三、市林业局
  (一)依据自身职能,重点加强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开发利用。
  (二)大力扶持有技术、有经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三)加强对野生动物养殖场的业务指导,对有关人员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对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
  四、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