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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清远市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要从提高农业的开放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食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并增加附加值、搞好农产品销售、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抓好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重要性,把食品农产品出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
  1.抓出口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在巩固现有的双汇、温氏、天农、蒙牛、海大、威华、佳和、吉林森工等8家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省内、国内、甚至国际上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来我市建基地、办工厂;对我市现有的89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加以巩固、提高、壮大,使之既成为发展外向型农业、农业招商引资的主体,又成为连接国际市场、带动农民增收的主体。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全市现有的农产品种养基地,食品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整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改善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结构。
  2.抓出口基地和示范区建设。努力把我市上规模、有地方特色的鸡、鸭、鹅、生猪、奶牛、淡水鱼、有机稻、沙(冰)糖桔、水晶梨、蔬菜(包括大肉姜、淮山)、食用菌、中药材、竹笋、茶叶、蚕桑、茶油等特色农产品纳入出口注册登记(备案)的食品原料(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科学化规划、标准化管理、规模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采用不同方式建设食品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自建方式(企业+基地+标准化):单个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在出口农产品原材料生产集聚地区,相对连片租赁、承包一定规模的耕地或养殖水面,按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基地的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及劳动力全部由企业统一管理和控制。
  (2)合建方式(行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标准化):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农产品原材料生产集聚地区,由多家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行业协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组织下,在同一区域内,联合连片整体租赁、承包一定规模的耕地或养殖水面,按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基地的农业投入品全部由行业协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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