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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培训工种及人数。

  机械类1000人:车工、钳工、汽车维修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具制造工;

  电工电子类1000人:家电产品维修工、维修电工、电焊工;

  服务类1000人:家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导游员。

  (三)培训方法。

  增加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市人社局成立“梅州市技能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范宜军局长任组长,钟云来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市高训管理中心、市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高训管理中心主任黄柳梅任办公室主任。技能培训工程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费保障。

  市政府今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2011年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培训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另行制定。

  (三)宣传发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共同引导和推动各类人员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1年3月-4月)。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阶段(2011年5月)。

  1.大力宣传,营造技能人才培训的舆论氛围;

  2.招收培训生源。

  (三)培训实施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

  1.结合实际,按培训工种分阶段组织实施培训;

  2.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

  附件: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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