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进一步加强纠风立体监督网络和纠风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积极完善我省阳光热线(政风行风热线)、阳光网站(河北省纠风工作平台)、阳光服务(市、县组织有关部门直接与群众对话服务)、阳光访谈(政府及部门领导电视专题访谈)、阳光理政(部门领导通过网站与网民对话)、“12346”快速反应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各个平台的作用,形成人民群众对部门及行业不正之风监督的立体网络和反应更加迅速、查处更加及时的纠风工作机制,把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快速解决在基层、纠正在萌芽状态。
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出现反弹;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纠风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协调确保任务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完成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所驻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要不断加大检查的力度,提高检查的频率,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要把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访等方式方法结合起来,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注意突出重点,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及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强力督导,严格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
(三)推进源头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通过专项治理纠正不正之风,又要注重调查研究探寻源头治理之策,用不断创新的政策理论指导纠风工作实践,用科学管用的制度机制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要善于借助多方力量开展联合调查和政策理论研究,认真查找挖掘不正之风形成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逐步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努力提高纠风工作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