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河北省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2011〕9号 2011年5月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河北省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为促进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当前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等行为;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或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违规行为。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国际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坚决纠正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等铺张浪费、形式主义的问题。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凡不涉密的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严肃查处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核定用车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