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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三防办反映(联系电话:2218408)。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以下简称“三防”)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梅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梅州市境内突发性水旱风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风冰冻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灾害、低温冰冻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三防工作的首要任务。防汛与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三防工作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4.2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三防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对三防工作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1.4.3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三防应急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冻灾害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三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三防工作负总责。
  1.4.4 广泛动员,协同应对。按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1.4.5 合理规划,科学统筹。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三防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在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以下简称三防)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设立三防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三防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市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挂靠在市水务局。
  2.1.1 市三防指挥部组成单位
  市三防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三防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梅州军分区负责人、有关驻梅解放军部队负责人、市政府分管三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游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警梅州市支队、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市气象局、梅州海事局、梅州航道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省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梅州供电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石油分公司、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梅县机场公司、市公路局、市畜牧兽医局、梅西水库管理局、梅州大堤管理处、市供排水管理处。
  各级政府对辖区内三防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做好三防工作。
  2.1.2 市三防指挥部职责
  市三防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防总指导下,领导、组织全市的三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三防政策及相关制度;组织制订主要干流洪水防御方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和实施防御水旱风冰冻灾害预案;督促指导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清除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三防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筹措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三防专业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2.1.3 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三防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督促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做好南堤的防汛抢险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我市灾情以及抗灾救灾行动情况等。
  梅州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驻梅96169部队、武警、边检等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协助气象部门与相关军事部门协调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关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96169部队:负责组织驻梅96169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大中型水库的调度;督促各地做好防洪设施调度、调控,组织、指导各地做好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资源的计划调度、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梅州城区(江南、江北片)排涝工作,组织做好排水系统建设、日常维护;负责梅州城区供水保障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防汛防旱防风防冻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等应急项目的立项、计划、建设和争取项目资金等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部门做好救灾粮食储备、调拔和供应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邮政、电信、电力、药品等部门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协调商业企业做好灾区居民日用生活消费品的供应工作;协助统筹规划和协调市内各三防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协调三防有关部门保障信息安全;负责三防系统无线电通信频率的指配和抗干扰、协调工作,保障三防无线电的通畅。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做好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做好学校灾害信息的预警工作,及时组织被洪水围困在校师生的安全转移工作;做好受损学校设施的修复、加固;对在校学生进行水旱风冻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三防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防旱防风防冻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洪涝旱风冰冻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有关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 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冶方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所属房屋的防汛防风防冰冻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居民做好房屋等民用设施的防汛防风防冰冻安全工作;协助组织城区堤防抢险队伍、调集抢险机械设备和防汛砂石料。
  市交通运输局:协调组织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汛防风防冻工作;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防风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碍洪设施;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抢修水毁、冻坏的道路、桥梁,全力保障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配运输车辆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全转移;协调组织抢险队伍清除公路冰雪,确保道路畅通。
  市农业局:指导农业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冰冻减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渔业救灾复产;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农业受灾信息;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组织灾区种子供应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落实市委宣传部有关抢险救灾宣传工作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导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以及防汛防风防旱防冻信息;督促、指导有关文物单位做好文物的防汛防风防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抢险救灾一线,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保护,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市旅游局:督促、指导各旅游景区做好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根据天气情况,督促旅游区适时关闭景区游乐设施,确保游客安全。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防汛防风防冰冻工作,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对城区路树、路灯、景观照明、燃气、广告牌等设施的防风工作,及时清理被强风吹倒的路树、广告牌等;及时组织清除城区街道路面杂物,防止杂物堵塞街道路面下水口;协助组织城区堤防抢险队伍、调集抢险机械设备和防汛砂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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