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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提升信息报送水平。严格按照《梅州市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有效杜绝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的现象。市政府每季度定期对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考评;各县(市、区)要建立突发信息报送工作通报考评制度,定期组织通报考评工作。

  三、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完善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市应急平台管理有关制度,充实人员,组织培训,做好运行管理维护工作;以“一网五库”(应急工作联络网、预案法规库、救援专业队伍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和救援物资储备库)为基础,采集、整理数据资料,及时完成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2011年上半年完成与市有关单位应急平台无障碍互联互通。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及时向市应急平台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各县(市、区)要积极筹集应急平台建设资金,按市统一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建设。

  (二)推进应急队伍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出台《梅州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应急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应急专家队伍,制订2011年市、县两级应急专家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继续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2011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均建立应急志愿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组建方案,完成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队伍“大比武”,以进一步检查、提升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三)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监管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加大对应急平台建设、预案演练、宣教培训、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应急管理经费的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避护场所建设。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元化储备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按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和加快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全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四、提升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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