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的要求,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深入贯彻实施《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继续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提高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组织编制规划,完善预案体系。组织编制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快完成市、县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及时编制各类专项预案操作手册;制定预案管理办法。按照省相关要求,着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提高应急预案演练率。
(二)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评估会议制度,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监测预测准确性;完善紧急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健全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及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强化值守应急与信息报送工作
(一)加强值守应急检查。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值班机构,完善值守应急各项工作制度,组织人员每月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的值守工作进行抽查,保证24小时专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