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志平等30位同志为梅州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人员的决定
(梅市府〔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制度的意见(试行)》(梅市府〔2007〕50号)的有关规定,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评审,并经市选拔领导小组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批准黄志平等30位同志为我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人员。
希望享受政府津贴的人员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梅州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梅州市第二届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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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平
| 广东省四○一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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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彬
| 广东南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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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战营
| 广东华威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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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运清
| 广东明珠流体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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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春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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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钦志
| 广东省大埔陶瓷工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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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刚毅
| 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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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坚
| 梅州市金雁实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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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宏喜
| 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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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华
| 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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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国忠
| 梅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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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伟
| 梅州市园林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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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胜
| 嘉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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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华
| 梅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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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小建
| 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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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仁发
| 梅州农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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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忠飞
| 梅县梅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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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胤威
| 大埔县虎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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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武珍(女)
| 丰顺县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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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苑玲(女)
| 梅州市山歌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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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敏
| 梅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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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冰文(女)
|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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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舒成
| 梅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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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伟春
| 兴宁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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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运珍(女)
| 大埔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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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华
| 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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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隆
| 梅州市水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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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永
| 梅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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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坤华
| 兴宁市农作物病虫测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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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志芬(女)
| 梅县植物检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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