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梅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保护中心

传统音乐(Ⅱ)
  共1项

2.    

Ⅱ-1-4

客家山歌

(兴宁客家山歌)

兴宁市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统舞蹈(Ⅲ)
  共3项

3.    

Ⅲ-11-1

锣花舞

五华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4.    

Ⅲ-9-2

龙 舞

平远县非物质文化
  保护中心

5.    

Ⅲ-12-1

马灯舞

兴宁市大坪镇文化站

曲艺(Ⅴ)

共1项

6.    

Ⅴ-2-3

竹板歌

(梅县竹板歌)

梅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统技艺(Ⅷ)
  共7项

7.    

Ⅷ-8-6-2

手工榨油技艺(罗岗镇高山茶油制作工艺)

兴宁市罗岗镇文化站

8.    

Ⅷ-7-1

客家娘酒

(兴宁老酒酿造工艺)

兴宁市兴田街道文化站

9.    

Ⅷ-8-1

隍云片糕

丰顺县非物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