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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2.改革户籍制度,加快城镇人口聚集。摆脱城乡二元结构制约,着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为受产业带动的农村潜在转移人口向城市和县城聚集提供制度条件。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农民工申请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办法,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加快城镇人口的聚集。学习中山、深圳经验,加快户籍由计划管理向准入管理转变,以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逐步放宽户口迁移的限制。清理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弱化户籍背后的利益关系。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恢复户口管理作为民事登记的基本社会职能。
  3.强化区域绿化系统建设。扎实推进省市共建生态文明(林业)示范点建设。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效益显著的林业生态体系、充满活力的林业产业体系、富有客家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广泛开展“绿满梅州”行动,以幸福市民、快乐旅客、致富农民为宗旨,树立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生态优先、宜居为重的理念,做到“点线面、景色与特色、景观林与经济林、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四个结合。以全市山体、绿地为载体,河流干流、高速公路、国省道为基本廊道,构建一个网络化、连通性高且具观赏性的完整生态景观格局结构,使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湿地资源的多样性。规划形成“一环、三片、四带、众多城市公园及珍珠散点绿地”的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实施“绿道工程”、“城乡绿化工程”和“森林公园建设工程”,让“森林围城、森林进城”。建设梅州城区四周山林地10万多亩,形成天然的环城绿带。利用千佛塔、百岁山山体,三角泮坑、高观音山体,梅县新城梅花山、肥古岌、蔡岭山体,完善“绿道网”建设,建成三片大面积的生态休闲景观绿地,成为梅州城市的绿肺;规划形成梅江、程江、黄塘河、周溪河四条生态景观绿化带,河岸两侧预留10-200米不等的绿化用地,为市民提供休闲的场所;对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块状绿地进行整合,合理规划建设,实现利用与保护相结合。重点加快建设生态公益林体系、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封山护林、绿色通道、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城乡绿化、种子种苗基地建设等工程;以推进全省首个省市共建的生态文明(林业)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林业生态县和生态示范镇创建活动,尤其要加大城镇区域、旅游景点景区、主干道沿线的绿化美化,为绿色的经济崛起构建强大的生态屏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恢复重建、重点水源涵养林的生态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
  4.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工业污染防治。加强水和大气污染控制,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严格产业准入,从源头防治工业污染。强化水源区污染防治,一级饮用水源地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对二级水源保护区,对各保护区的点源污染,尤其是污染型工业企业、违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制定清拆、关闭排污口的整治方案,开展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治理、保护区内人口搬迁、集中式禽畜养殖控制等点源污染治理工程,同时采用工程措施控制面源污染。采用包括河岸生态防护工程、湖库水源地周边隔离工程、湖库内生态修复工程、湖库内生物净化工程,加快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和民用点源和面源的污染防治。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行清洁能源等措施,鼓励使用天然气替代分散燃煤,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加强声环境污染防治。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农村垃圾实现集中收集治理。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问责机制,加强重大污染源控制,如期完成国家下达污染物排放总量任务。
  ――加强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农村污染预防和治理。加强畜禽养殖的污染控制,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重点治理规范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格控制农村地区的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通过优化农业土地利用与布局、强化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一系列污染控制措施,结合农业景观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等工程措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控制,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基础。提倡“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模式,规范农村垃圾处理方式。鼓励农村改厕改灶,逐步推行简单实用的农村污水深化处理,或灌溉利用。针对农村化肥、农药污染问题以及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问题,从政策、制度、技术、经济等方面探索可行措施,加强预防和治理。近期所有规模化养殖业实现水冲工艺,远期实现干清粪工艺,进行规模化养殖业整治。
  ――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善环保政绩考核机制。贯彻落实促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支持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示范及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强资源的节约和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大力节约原材料,鼓励生产和使用节水节能节材产品、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和包装材料的使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与政策措施,弘扬生态文化,坚持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和推广“宝丽华现象”,培育企业生态文化,促进企业生产方式转变。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抑制奢侈消费,建立低碳消费模式,努力降低消费和服务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不断减少消费过程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建设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为重点,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现代化环境监察能力。
  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梅州是南岭山地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广东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之一。梅江区为优化开发区,梅县、丰顺县和五华县为重点开发区,兴宁、平远、蕉岭、大埔四县(市)为生态发展区;市域范围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省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个)等区域被确定为禁止开发区。编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细化具体功能分区,落实空间主体功能。引导重点开发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把握开发时序,完善基础设施,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人口加快集聚,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发展质量;引导生态发展区坚持走生态发展的道路,着力推进特色优势资源产业化,认真做好蕉岭县南岭生态试点县工作,推动我市南岭山地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努力建设成为具有生态特色的经济新区和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加快推进丰顺、蕉岭县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工作,促进我市资源、环境、人口等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区域生态补偿合作机制。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开展韩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好韩江流域上下游关系,使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能够得到共同发展,建立区域资源共享、生态共建机制,促进区域整体可持续协调发展。
  (五)大力发展民生福利事业,将发展成果惠及城乡百姓。
  1.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推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企业职工收入和福利水平;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性收入,逐步扩大扶贫开发范围,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合理调节收入差距,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城镇未就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征缴覆盖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提高统筹层次,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积极就业政策措施,推动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出台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我市企业需求的高、中级技能人才。建立完善劳动力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大培训、大转移、大创业、大服务”的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积极推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富民”发展战略,着力营造政府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新的浓厚氛围,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和创业帮扶机制。大力推进和完善以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慈善、捐赠和群众互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以社会捐助、政府扶持等形式,让低收入家庭的学子都能圆大学梦;加强对残疾人与弱势群体关注和救助,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综合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继续推进农村泥砖房(茅草房、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预警,有效遏制重大职业病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加强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创新农民工思想教育方式,以不同形式体现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劳资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加强现代公民教育,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的各项权益。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坚持促进计划生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加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完善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计划生育新机制,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坚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增强全社会的养老能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积极发展档案、人防、爱国卫生运动等各项事业。
  3.强势推进扶贫“双到”工作。把扶贫“双到”与“双转移”、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行特色产业帮扶、龙头企业帮扶、招商项目帮扶、社会保障帮扶、学技就业帮扶、安居工程帮扶、金融帮扶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双到”工作,加快城乡协调发展步伐,努力实现扶贫工作的新突破。以省市共建劳动力资源开发示范市为契机,构建“大培训、大转移、大创业、大服务”的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扎实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发挥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和村级服务站作用,使之成为培训农民和推荐就业的重要载体,真正让农民“打工有门路、就业有培训、咨询有窗口”。用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农民意愿和市场需求,加强“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实效,培育“师级”员工,让更多农民实现就业。依托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和珠三角19个农村劳动力接收基地,举办好各类型专场招聘会,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同时,制订出台《推动全民创业实施意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围绕提高贫困户收入,对症下药策划扶贫项目,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引进企业、对接产业,以项目拉动帮扶,确保实现551个贫困村、44315户贫困户三年脱贫,长远致富。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等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支持力度,促进原中央苏区县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4.保障公共安全。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政治安全、治安安全、公共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管理机制。力争全市不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事故,着力巩固提升全省发案率最低、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的治安优势,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之一。
  ――创建“平安镇和平安小区”建设。以创建平安镇(街)为载体,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镇级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村(居)委综治工作站建设,做强县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突出维护基层稳定,控制管理好社会面。统一规划建设市、县城区停车保管场所,加强城区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管理,至2015年,60%以上镇(街)建成平安镇(街)。继续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加大安全文明小区的创建和管理力度,70%以上安全文明小区实现刑事零发案,城区住宅小区90%以上实现物业化管理。
  ――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强化公共场所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及机制建设,落实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严格安全许可和行业安全准入;加快推进应急救援队伍、监管监察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切实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防范治理重大职业危害。建立安全生产党政齐抓共管机制,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考核和问责制度,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总体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快防灾减灾体系现代化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气象、地震、地质和风暴潮等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建立重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加强人口和产业密集地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生产生活设施布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健全重要物资储备及安全监管预测预警体系,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充足、安全供应。全面落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储备,完善粮油市场监测网络和应急体系,推进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发展粮食产销合作,强化粮食流通监管,提高粮食产业化水平,确保粮食安全。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镇)和安全用药示范社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加强疟疾、结核、艾滋等疾病防控,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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