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建立天津市电影数字化服务监管平台,监管平台设备纳入政府采购。加强对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的技术监控,完善0.8K数字电影流动放映,1.3K、2K数字电影放映的市场服务和技术监管系统。
5.天津北方电影集团实施资料影片数字化修护工程,加快数字影片节目库的建设和利用。
(六)促进电影创作生产。
1.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要求,推进影视互济金制度,支持我市电影精品摄制。
2.充分发挥天津市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交易平台的作用,促进电影产品和版权、著作权、作品肖像权等各类产权的交易活动,实现电影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七)增强国内外影响力。大力实施电影"走出去"战略,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优惠政策,加大对电影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力度。发挥天津北方电影集团在文化出口方面的基础和优势,大力开展国际合作,拓宽影片海外发行渠道。通过制片、节展、培训等各种方式广泛建立国际关系,搭建国际营销渠道。电影企业要积极争取与国际电影节展组委会、电影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要支持电影企业、电影作品参加重要的国际电影节展和交易市场,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我市高校教育资源和研发优势,市教委要鼓励院校设置电影相关专业,形成优势学科,重点加强电影创作、技术、经营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建立健全电影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电影人才进入我市电影产业领域,在收入分配、落户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加强电影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加强基层放映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补贴发放部门、放映设备落实部门相结合的工作协调监管机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组织结构,落实分级责任,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结合我市电影产业发展实际,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