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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人民群众来信和网上留言办法(试行)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人民群众来信和网上留言办法(试行)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办理人民群众来信和网上留言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办理人民群众来信和网上留言办法(试行)

  人民群众以信函和网络留言的形式,向政府反映问题,进行政策咨询等,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监督政府工作的新形式,也是政府了解民意、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来信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制定本办法。

  一、办理范围

  (一)《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留言。

  (二)《抚顺市政府门户网》市长信箱来信。

  (三)《抚顺市政务公开网》政策咨询栏目留言。

  (四)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问题。

  (五)人民群众写给市长的信函。

  二、办理和分工

  (一)人民群众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留言及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负责办理和答复。

  1.收集。随时登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对人民群众给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留言进行收集、整理,原则上分为两类:一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性建议;二是需要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

  2.转办。对于宏观性建议类留言,整理后每周报市政府秘书长参阅;对于需要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类留言及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问题,凡事实表述清楚、属于市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办理。

  3.反馈。各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信息处转办的事项要认真办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以正式文件报信息处。

  4.报告。根据各相关单位办理情况整理答复稿,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

  5.回复。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的答复稿,通过相关网站每周集中回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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