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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二、2011年起网上申报有关要求

  从2011年度起,地勘单位填报《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及《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外省地勘单位到我省从事地质勘查填报要求

  1、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厅地勘处分别报送《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可以邮寄)。

  2、勘查项目实施当年年底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同时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厅地勘处分别报送《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各一份(可以邮寄)。

  (二)我省地勘单位到外省从事地质勘查填报要求

  1、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厅地勘处报送《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可以邮寄)。纸质材料报送前,须要经本省厅地勘处加盖印章。

  2、勘查项目实施当年年底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同时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省厅地勘处和单位所在地省厅地勘处分别报送《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各一份(可以邮寄)。

  (三)我省地勘单位在本省从事地质勘查填报要求

  1、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厅地勘处分别报送《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纸质材料各一份(可以邮寄)。纸质材料报送前,须经省厅地勘处加盖印章。

  2、勘查项目实施当年年底前,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同时向勘查项目工作区所在地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厅地勘处分别报送《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各一份(可以邮寄)。

  (四)我省地勘单位当年未从事地质勘查填报要求

  我省凡持有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地勘单位,当年未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应在每年年底之前完成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同时向省厅地勘处报送《地质勘查单位执业情况报告》纸质材料一份。

  三、其它要求

  (一)今年是开展《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第一年,请各地质勘查资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的质量和进度。省厅将对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作为建立地勘单位执业信誉档案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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