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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根据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山东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对登记规范先进单位表彰和授牌的整体安排,省厅将进行先进的评比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东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工作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检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是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提高土地登记公信力和权威性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我省自2003年以来开展了地籍管理及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土地登记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土地登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权法》及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实施,对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活动,目的是通过全面清理查找存在的问题,纠正不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规范化水平,维护土地登记的公信力;通过开展权属争议调处检查,摸清问题,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完善调处机制,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活动开展,规范行为,保证权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检查活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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