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司技函[2011]11号)要求,现就2011年度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条件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质量,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 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
申报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项目。
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申报项目超额的,按申报项目排序予以删除。
三、 申报时间及办法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上下载),一式四份(电子版直接发至zyzz@sdrs.gov.cn邮箱),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审核后,于4月8日前报我厅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处。各市、有关部门(单位)的申报函,请注明择优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划拨经费的开户银行、户名、帐号。
联系人:蒋裕斌
联系电话:0531-86062146
传真:0531-86109704
附: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