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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初审通过,网上缴费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审核地点详见《汇总表》)。符合条件人员汇总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  上午 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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