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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创建任务。
  1.推进城乡一体监管,实施饮食用药安全惠民工程。加强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在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好新一轮民生工程,向城市街道社区延伸监管网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心进一步下移到基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全社会覆盖,以均衡化的饮食用药安全公共服务惠及全省人民群众。
  2.强化技术支撑,实施科学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抓好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制品检验和医疗器械检测能力,争取设立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所、区域性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示范监测点,使其成为服务全省与周边省份的骨干技术支撑机构。抓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形成对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覆盖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监管平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水平。抓好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形成以省级指挥中心为龙头,市县级指挥中心为支撑,相关食品医药企业为基础,上下联动、反应快速、指挥通畅、预警有效、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3.引导行业自律,实施饮食用药诚信建设工程。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为抓手,巩固和扩大医药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将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医药使用领域、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以及各类餐饮单位,构建起覆盖全省饮食用药领域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制度和信用等级评估专家队伍,制定完善质量安全与分类监管的奖惩机制,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健全打假扶优机制,实施稽查执法上下联动工程。适应分级管理的新要求,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机构,强化工作职责,坚持统一执法。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稽查格局,完善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打假机制,增强执法权威和效能。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形成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浓厚氛围。加强稽查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不合格食品药品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假劣药品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5.发挥集聚示范效应,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千亿工程。围绕我省医药产业“十二五”期末实现超千亿元目标,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项目引进力度,推进生物和新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强南昌国家医药国际创新园建设,打造优势科技创新团队,提高创新孵化能力,为全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作用。发挥江中药谷、南昌高新医药港、小蓝医药园、桑海生物医药基地、进贤医疗器械基地、袁州医药工业园、樟树福城医药园等医药板块的集聚示范效应,鼓励强强联合,促进产业重组,扶持大项目实现新发展,提升集约化发展能力。加快餐饮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发展。
  6.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程。加快餐饮服务与药品监管两支队伍的整合,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激励制度。适应监管需求,探索建立与地区人口、监管对象、监管面积等因素相联系的基层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机制。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各类培训,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完成新一轮市、县两级行政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和技术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轮训。适应科技发展和监管国际化需要,加强急需紧缺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集中力量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全省监管科技发展、具备参与国际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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