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产办关于申报2011年度成长型农业企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杭农产办〔2011〕9号)
各区、县(市)农产办、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扶持成长型农业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杭农产办〔2009〕6号、杭财农〔2009〕285号),经研究,开展2011年度成长型农业企业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企业已列入杭州市第一、二批成长型农业企业名单;
2、依法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农业企业;
3、在本市税务部门登记,有较为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统计制度,做到依法经营、诚实信用、照章纳税;
4、企业收购的农副产品原料和安排就业的劳动力50%以上来自本市;
5、近两年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和上交税收每年均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
6、自主创新能力较强,近两年用于研发的资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5%以上。
二、扶持范围:
1、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征地补贴。
2、新增研发生产线投入补贴。
3、科研项目(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购买专利)补贴。
4、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补贴。
5、用于研发投入的银行贷款贴息等。
三、申报材料:
1、杭州市成长型农业企业扶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工商登记复印件;
3、企业财务报表;
4、项目资金支出发票复印件(发票开具时间需在近两年内);
5、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区、县(市)农产办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签具意见后上报杭州市农产办。申报名额: 5县(市)和萧山、余杭区各限报6家,其它区限报1-3家。请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杭州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杭州市财政局一份)。逾期不予受理。未明事宜请与杭州市农产办联系,联系人:方泽民,联系电话:85059451。
附件:杭州市成长型农业企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