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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17.完善公益林建设保护机制。认真落实生态补偿金制度。对非国有生态区位重要的公益林,探索以购买或租赁等方式,逐步实行国有或国营。各级政府要逐步提高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

  18.建立金融保险支撑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我省出台的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办法,贯彻执行对林业实行林权抵押、长期限、低利率的信贷扶持政策。对林业经营者给予大力扶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引导林业企业、林农积极参与政策性森林保险,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19.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林业的作用。支持和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咨询、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沟通政府与企业关系等方面的作用。

  五、强化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环境

  20.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投融资扶持体系、法律援助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十二五”林业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21.加大投入。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落实好林业重点工程配套资金,确保每年收缴的育林基金70% 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逐步形成财政拨款、生态效益补偿为主,政策性投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费用补贴等社会力量为辅的投资林业生态建设新格局。

  22.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开展“关注森林”等一系列有影响力、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宣传发展林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林业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意识,引导全社会关注林业、关注森林、关注生态,凝聚更多力量支持林业,营造更好的林业发展氛围。

  23.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加强科普馆、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倡导全社会普遍建立符合人与自然和谐要求的、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地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贯穿于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努力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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