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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办发〔2011〕4号)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3日

江门市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教育优先的战略地位,实现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1.把教育摆上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重要意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全社会关心支持下,广大教育工作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创建教育强市为契机,促进教育事业实现大变革、大发展和大跨越,城乡教育的均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素质教育得以全面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各项教育发展指标均名列全省前茅。构建了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在内的完整国民教育体系,2010年底成功建成广东省教育强市。

  未来10年,是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对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既是挑战,更是机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虽然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尚有差距。如教育均衡发展及优质化的任务依然很重,县域之间、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依然明显,优质教育资源有待进一步扩大;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部分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亟待充实完善,信息技术的教育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离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巩固和提高教育发展水平的压力仍较大。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将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掀起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高潮。目前,全省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正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区域之间的教育发展竞争态势日益激烈。我市必须抢抓机遇,紧跟教育改革发展的潮流,加快教育发展步伐,积极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2.我市未来十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确立的“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围绕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内在统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努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为我市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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