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议案结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1]1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人大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结案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议案结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饮安办(市环保局)联系。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江门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议案结案工作方案
2006年,江门市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议案》)。市政府决定用五年(2007年-2011年)时间,全面加强我市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城乡饮水条件,促进全市城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11年是《议案》办理的结案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完成议案办理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增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有效保护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二)理顺城镇供水安全管理机制,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
(三)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
(四)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议案》办理和结案工作,确保《议案》顺利结案。
二、主要任务
加大《议案》办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改善城乡饮用水条件,保障饮用水需求,确保饮用水安全。2011年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一)完成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工作,按要求在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永久性标志牌,标明保护饮用水源的有关规定,并在吸水点布设水质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印发实施《江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全面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
(三)加强辖区内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风险隐患排查,解决问题突出的水库周边养殖场的污染隐患以及做好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饮食店的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