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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合办关于杭州市2011年山海协作工作意见的通知

  .支持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发动人民团体、工商联、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对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加强开放兴区合作。依托省会城市的优势,帮助欠发达地区拓宽产业、科技、人才等高端要素的引进渠道,建立特色产品集散分销和营销网络。积极组织淳安县等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参加义博会山海协作专区展览等,认真办好义乌商贸城山海协作馆及长期展位,实现扩销产品0.3亿元。
  三、主要活动
  (一)上半年主要活动。杭州、衢州两市经合(协)部门举行山海协作情况分析通报会;开展山海协作工程项目库、数据库和信息库等“三库”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开展相关活动,巩固社会事业领域的合作。
  (二)下半年主要活动。杭州、衢州两市互邀参加杭州休博会(西博会)、衢州孔子文化节等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参加全省山海协作系列活动;做好山海协作省市两级的财政贴息工作。
  西湖区政府与淳安县政府要落实每年互访1次的要求,共商山海协作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对接会每年不少于1次,并制定工作计划,实现企业对接制度化。其他区、县(市)要结合各自特点,加强联络,通过多种方式与淳安县开展项目对接,自行组织的对接活动每年应不少于1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新合作机制。在进一步健全市山海协作工程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各区、县(市)组成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组织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发达区、县(市)与欠发达县(市)定期会晤并签署合作协议的制度,促进全方位、多领域开展协作,形成区域合作交流的常态化机制。
  (二)科学谋划,创新政策体系。根据我市关于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不断完善山海协作工程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山海协作工程发展规律性特征的把握能力,科学指导山海协作工程持续开展。
  (三)注重实效,创新平台载体。按照全省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创业创新”的要求,对口协作地区在加强经济合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着力开展旅游、科技、人才、劳务、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合作,不断丰富山海协作的内涵,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市人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劳动、农业农村工作等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加强与衢州市对口部门的联系,安排实施一批合作项目;结合“旅游西进”战略,在加快淳安县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加强与衢州市的旅游合作,打造一条以杭州“南宋文化”和衢州“孔子文化”为特色的旅游线路。
  (四)典型示范,创新绩效模式。研究制定典型示范点的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山海协作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山海协作产业承接基地、山海协作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山海协作地区,加大对典型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跟踪协调服务制度,通过分析典型经验、总结整体绩效,加快提升山海协作工程绩效评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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