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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二)切实加强纠风队伍建设。全市各级纠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培养忠诚、敬业、严明、廉洁的职业操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纠风队伍。进一步提高“三级纠风网络”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三级纠风网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县、乡、村纠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要加强对三级纠风网络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将网络逐步拓展到城市中的街道、社区,充分发挥三级纠风网络维护群众利益的作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三级纠风网络新机制,特别是在调动村级纠风监督员工作积极性方面,进行大胆尝试。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开展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征订发行行为,严格执行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摊派发行报刊问题。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学会)及中介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学会)及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进行规范。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级纠风部门要加强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和教育功能。
  (三)强化源头治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法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工作局面,逐步构建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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