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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2011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九)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运营、退出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在配置环节,及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十)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行为。以服务群众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市直部门和行业要带头抓好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十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两转两提”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工作的部署,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组织参评部门和行业对照职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积极创新评议方式方法,运用好郑州市政风行风电子评议系统,使评议活动更加科学,更具针对性。继续把重点处室(岗位)和基层站所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将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计入部门和行业的综合成绩。抓好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开展学校、医院评议工作。坚持学校、医院评议工作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相结合,以评议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学校、医院评议工作办法,突出评议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推进学校、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纠风办与市人民政府网、市人民广播电台等开办的“政风行风在线访谈”节目,严格落实“一把手”上线制度,把上线和解决问题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充分运用政风行风评议结果,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评选纠风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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