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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相关工作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相关工作的意见
(惠府〔20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积极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工作,不仅是提高我市科学发展执行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为我省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创造条件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我市科学发展为工作核心,结合工作责任,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措施和机制,健全各项考核体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争取我市落实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现就我市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一)加快构建具有惠州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扎实推进五大基地建设,继续做大做强石化和电子信息两大支柱产业,同时加快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农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服装制鞋业、水泥建材业、生物制药业和清洁能源等八大优势产业,全力打造具有惠州特色“2+8”现代产业体系。一是加快发展石化和电子信息两大支柱产业。积极推进中海炼化惠州二期项目和大亚湾精细化工园建设,尽快启动一批建设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项目。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向优质、高端方向发展,着力抓好TCL液晶产业园、科锐光电LED芯片等一批高端项目建设,带动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全面升级,不断储备推动惠州发展的动力源。二是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项目、骨干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发展面向民生、面向生产的现代服务业。三是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壮大一批产值大、带动力强的企业集团。
  (二)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以发展低碳经济为抓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适时启动节能预警应急响应,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全市能耗的下降。在保证居民用电同时,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严格限制和压缩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市级财政每年要视财力情况适度增加节能专项资金。各类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加大节能产品推广力度,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交通节能,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公共机构要降低电耗,降低公务用车油耗,适度使用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合理安排路灯的亮灯数量和时间。加强节能执法监察,特别要对公共机构、商贸酒店领域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督促各重点用能单位深入开展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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