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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府〔20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惠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提出的到2012年实现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全覆盖目标,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农保工作,确保实现三年全覆盖目标,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农保制度,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思路。
  1.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省提出的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第一步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参保,三年实现全覆盖;第三步积极引导、鼓励16~44周岁的年青农民参保。
  2.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实现全覆盖,其他县、区积极推进。2011年上半年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惠阳区率先实现新农保全覆盖,2011年12月31日前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实现新农保全覆盖;农业人口较多的惠东县、龙门县,2011年选择20%以上的乡镇试点,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全覆盖。市将加强对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惠东县、龙门县新农保工作的督导,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市新农保全覆盖目标。
  3.建立健全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稳定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各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做好新农保各项补贴资金需求的测算,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拓宽新农保资金的筹集渠道。
  4.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的要求,构建工作体系、经办力量和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新农保工作架构。建立健全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和落实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检查、督导、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加快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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