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应急装备配置和物资储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各地及相关单位应急设备和装备配置。创新应急物资储备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高效调运机制。
(四)加快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制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指南,指导各县、区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护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五、提升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水平
(一)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和《深莞惠应急管理合作协议》的要求,通过推进合作项目建设、应急管理工作者互访等途径,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兄弟市之间特别是深莞惠之间的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推进与粤东北等相邻地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不断提升我市跨区域突发事件应对水平。
(二)加强军地应急管理协调联动。遵照有关协议,通过信息共享、协同应对、联合演练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军地双方应急管理协调联动。
六、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拓宽应急管理培训途径。加大应急管理培训力度,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惠州学院,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及应急管理人员培训,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及相关培训机构,加强对高危行业和领域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二)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依托现有设施,加快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管理教育基地及公共安全体验馆;利用市政府网站,充实应急管理栏目内容,开展应急管理网络教育;广泛印发《惠州市公众应急宣传手册》,普及应急管理常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设立应急管理宣教专栏、举办应急管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七、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派出专家组、召开座谈会以及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到省、市应急办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通过接收与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大学生实习以及开展应急志愿者服务等途径,充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
(三)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制订加快全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年内至少建设一个应急管理示范区。
八、加强考核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