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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后来居上的实施意见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园区建设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1-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加大产业转移工作,其中8000万元(莞惠转移园6000万元,惠东转移园2000万元)用于配套省和东莞市的专项资金,加快转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500万元作为产业引导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奖励承接产业转移较好、吸收本地劳动力数量大的园区和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统筹安排用好省政府、东莞市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商,通过贷款贴息、经营权质押、以奖代补等形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园区发展需要,扩大园区建设投入。采取BT或BOT项目与招商选资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回购等方式推动项目尽早落户,早见效益,实现园区滚动投入、滚动发展。2011年,要完成莞惠转移园融资5亿元、惠东转移园融资2.7亿元的计划;2012年,力争莞惠转移园完成融资12亿元,惠东转移园完成融资5亿元。
  (五)加大用地指标市级统筹力度,优先保障园区用地需求。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全力争取加大对我市转移园用地指标的支持。力争每年有3000亩以上用地指标由市级统筹,加大对两个转移园用地指标倾斜力度,优先保证园区开发建设需求。在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编中扩大转移园区土地储备用量。加大土地盘整置换力度,进一步充实耕地储备,以满足园区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占补平衡。对我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上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六)推动莞惠合作招商,实现招商选资工作新突破。研究制定《惠州市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暂行办法》、《惠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指引》,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确保新引进项目的投资强度、节能减排、集约用地、财税贡献等指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每年由莞惠两市联合举办2次以上大型产业转移招商会,争取东莞市每个中心镇每年向我市转移或协助引进1个以上产业项目。强化招商队伍建设,全面整合我市内、外资招商资源,采用抽调骨干人员与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组建懂外语、懂专业知识、熟悉国际惯例的招商引资队伍,大力支持产业转移园区招商工作。创新招商方式,采取小分队、专项、代理、商会、集团及网上招商等方式,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招商选资。抓好大项目招商,重点针对带动性强,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100强等龙头企业开展招商活动,以此带动相配套下游产业落户园区,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实行招商奖励制度,对引进项目落户转移园的引资人,按当年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至5‰的不同等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政治荣誉;东莞市转入我市转移园的企业,按照省政府产业转移政策标准给予补助奖励;东莞建设方通过招商代理或以商招商引进项目到园区的,可按协议比例获得资金奖励,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或亿元以上鼓励类工业项目,奖励比例可适当上浮;引进项目落户在惠州非共建园区的,视同落户在共建园区,享受同等比例奖励。力争到2015年,世界500强入园1-2家,国内500强入园20家以上,行业100强入园15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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