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后来居上的实施意见
(惠市委发〔2011〕11号 2011年4月12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关于我市产业转移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工作“迎头赶上”、“后来居上”,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提振信心
(一)做好产业转移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实施“双转移”战略,做好产业转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把握全球产业发展大势,立足广东发展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创新,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抓手。惠州虽属珠三角地区,但区域发展落差较大,既有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沿江地区,也有发展相对滞后的山区。山区经济、特别是工业发展滞后,是导致我市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根本原因,是制约惠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软肋”。惠东和龙门两个山区县的区域面积约占全市的一半,2010年的GDP仅占全市的18.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仅占全市的5.8%。要改变全市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必须把握全球产业转移的契机,用足用好“双转移”政策引导,加快建设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简称莞惠转移园)和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简称惠东转移园),大力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做大山区工业规模,壮大山区经济实力。
(二)做好产业转移工作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内容。同全国、全省形势一样,惠州当前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惠城、惠阳、博罗、大亚湾等沿江、沿海地区发展较快,但面临土地、环境等容量制约;惠东、龙门等山区县工业欠发达,而土地资源相对宽裕,环境容量较大。通过做好产业转移工作,山区县可利用土地、环境等资源要素,建设产业转移园区,“筑巢引凤”,承接转移,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工业经济堆头,改变工业基础薄弱的局面;沿江、沿海地区可利用产业转移机遇,“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延伸壮大石化、电子信息、服务业等主导产业链条,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而实现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